2021年1月28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20)京73民终3036号民事判决书,认定中核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侵犯原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中核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停止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中核工建设”字样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2021年4月26日,中核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变更为中福天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近期,发现中福天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的部分企业,以及社会上的其他企业在其企业名称中仍有使用“中核工建设”字样。为避免混淆,我司特此声明如下:
1.我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从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中福天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原中核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任何股权或其他权益,且与其无任何合作关系。
2.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我司从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冠有“中核工建设”字样的各类企业的任何股权或其他权益,且与冠有“中核工建设”字样的企业无任何合作关系。
敬请社会各界注意辨识,以免混淆。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9日